协会根据会员单位性质及在协会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,实行级差会费收取制度。




注:
1.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,根据协会《章程》规定的会员义务,凡协会会员单位均须按本办法规定,按期足额缴纳会费。
2.会费按年度交纳,交纳时间为每年度第三季度。
3.所有会费均由协会银行账户基本户收取,并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“社会团体会费票据”。